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教通[2017]77号
各学院:
为准确按时编排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课表,请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各年级、专业的教学安排计划和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计划网上提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务科已经根据各学院在教学计划系统中提交的课程计划生成了下学期应排的课程,请各学院先在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à教学任务管理模块à安排教学任务功能浏览核对各班级应排课程是否正确,如有错漏请在11月17日前联系教务科更改。
二、教务处统筹安排的公共必修课、学科共同课安排计划和建议将单独发给各公共课开课学院,各学院可先同步安排各自专业课、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
三、公共选修课通过教学任务管理模块中,“排公选课”功能安排,在要开的课程条目上点“新排一个教学班”后,转跳到安排教学任务页面,同其他课程一样操作来安排任课教师、调整容量、备注事项等。
四、为保障教学效果,公共必修课、学科共同课理论教学班原则上人数不超过120人,专业课理论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90人,如人数安排超限,请提交详细情况说明解释。
五、需要请非本学院任课教师上课的,请先与任课教师本人或所在学院教学办联系,确定可安排后再通过系统提交任课教师安排信息。
六、理论教学按16周计算。原则上所有课程必须按1-16周安排,对学分为3学分以下的课程确实需要安排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上课的课程,必须在对应的后半学期(或前半学期)安排学时、人数相近的配对课程,教务处将把配对课程安排在同一间教室,以保证所占用教室前后半学期都能充分利用,若不能实现配对只能安排1-16周。
七、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使用毕业审核功能,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预审并查看审核统计结果,如有课程员工待修人数较多的课程,请及时报告教务科进行安排,以免影响员工毕业。
八、各学院在安排计划时须认真核实课程和学时,一经排定就不再更改。各种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安排。
九、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查询教学任务明细功能查询打印,并签字盖章后送教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